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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自主招生入围资格名单公示

文章来源:招生办公室 阅读次数: 添加时间:2017-06-16

我校于2017610日至11日举行了自主招生面试。按照《华中科技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我校确定下列考生获得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入围资格并公示如下,公示期一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反映,监督电话:027-8754222887557014(传真)。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入围考生,将获得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资格。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考生高考成绩不低于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20分,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所对应的专业,政审体检合格,学校即予以录取。上海市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上海市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浙江省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0分。

在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中(浙江、上海除外),对于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生物、化学、信息学)全国决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学生或者高考单科成绩满分的学生,高考成绩要求可降至不低于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40分。高考成绩单科满分者(浙江、上海除外),须于630日前向我校招办提交书面证明。逾期未提交书面证明者,不享受单科满分优惠分值。

注:

①“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②考生实际高考成绩不能低于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考生实际高考成绩需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017年自主招生各专业合格分数线

考生可点击登陆“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查询分数

2017年自主招生入围考生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