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华中科技大学2017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在有关省份完成考生资格初审的基础上,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现确定以下考生获得我校2017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入围资格并公示如下,公示期一周。
对于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填报我校志愿后,将根据我校在其所在省份安排的农村学生的单独招生计划,按照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并按其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安排专业。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所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对于以虚报、隐瞒或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入围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口所在地。
附件一:2017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招生入围资格名单(报名号:171048703000001~171048703002000)
2017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招生入围资格名单(报名号:171048703002001~171048703004000)
2017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招生入围资格名单(报名号:171048703004001~171048703006000)
2017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招生入围资格名单(报名号:171048703006001~171048703008000)
2017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招生入围资格名单(报名号:171048703008001~171048703009500)
2017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招生入围资格名单(报名号:171048703009501~171048703010713)
附件二:2017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分省分专业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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