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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中国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的公告

文章来源:学生工作处 阅读次数: 添加时间:2010-12-01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人才选拔的综合评价模式,切实从考生兴趣出发,为考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减轻考生负担,推进中学素质教育深入实施,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大学(含医学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复旦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兰州大学、香港大学(按国家院校代码为序,以下简称“十三校”)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和办学特色,2011年十三校决定在自主选拔录取中联合命题、统一组织笔试并共享考试成绩。

  每位考生最多可报3所高校。所报考的高校互为平行关系,志愿不分先后。各校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独立进行初审,合格者获得参加中国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资格。各高校面试时间尽量错开。

  本次联合考试于2011年2月20日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举行,共设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政治(每科100分)七科考试。上午举行语文、数学、英语考试,下午举行物理、化学考试,晚上举行历史、政治考试。各高校自行决定本校要求考查的科目及成绩使用方式,考生根据报考学校要求自行选择考试科目。

  具体要求请参阅各校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
                               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山东大学招生办公室
                             武汉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
                             华中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处
                               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
                               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香港大学中国事务处

                                2010年12月1日


提示:考生如何报名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

  湖北省、湖南省、河南省、江西省等省学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在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在线报名系统报名;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生参加联考,在联考报名系统报名。

  考生报名前请仔细阅读华中科技大学2011年本科生招生自主选拔录取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