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点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信息 > 通知公告 > 正文

华中科技大学2010年艺术特长生资格名单公示

文章来源:学生工作处 阅读次数: 添加时间:2010-04-09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2010年艺术特长生选拔录取办法》,我校于2010年1月9日举行华中科技大学2010年中学生艺术冬令营,冬令营期间,对考生进行艺术专业水平测试;我校于2010年1月23日,派出专家组参加清华大学中学生艺术冬令营,对考生进行艺术专业水平测试。根据考生测试成绩和学校大学生艺术团实际需求,我校择优确定343人具有报考我校艺术特长生资格,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我校学生工作处或监察处反映,监督电话:027-87542228,027-87543616。

  如发现学生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经核实无误后取消其资格。所有空缺名额不递补。

  我校将公示后获得2010年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名单报送教育部及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审批、公示。教育部及有关省级招办审核不通过或公示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我校2010年艺术特长生资格,空缺名额不递补。对于合格考生,我校将向其寄发《华中科技大学2010年艺术特长生报考资格通知书》。

  有关录取办法遵照《华中科技大学2010年艺术特长生选拔录取办法》和教育部以及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制定的相关录取规定执行。





                     华中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处
                    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艺术团
                      2010年4月9日

综合结论“合格”的考生名单

  综合结论“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在我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内且不低于我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专业服从调剂,我校将予以录取。

综合结论“优秀”的考生名单

  综合结论“优秀”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专业服从调剂,我校将予以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