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华中科技大学2021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我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依据招生简章规定,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序,拟确定下列同学获得我校2021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预录取资格(拟录取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为134.125),公示如下:
注:具体专业名称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公示期为2021年6月12日至1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我校本科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反映,监督电话:027-87542228,87557014(传真)。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将拟录取的台湾学生名单报教育部联招办审核,审核通过后由联招办统一办理入学录取手续,学校将在8月初寄发《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