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中科技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办法》,我校将于2015年3月13日—3月15日在我校主校区举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运动水平测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
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华中科技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初审合格名单”内的考生;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参加测试。
二、报到时需提供以下符合报名材料的原件,请仔细阅读,认真准备,缺一不可。
篮球项目考生:
1、证明身份材料原件:二代身份证、彩色二寸登记照两张(近照);
2、证明运动等级材料原件:运动员等级证书及办证书时提供的相应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或获奖证书;
3、证明参加比赛材料原件:高中阶段获省级比赛前六名的考生,须提供两个学年度的省级及以上比赛的两本参赛秩序册;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教育系统比赛前八名的考生,须提供同一比赛的一本秩序册;
备注:湖北考生仅限“湖北省中学生运动会篮球比赛(每三年一次,省教育厅主办)”、“湖北省运动会中学组篮球比赛”(每四年一次,省体育局主办)、“湖北省篮球传统学校比赛(原湖北省年度高中篮球联赛,省教育厅主办)、“李宁杯(耐克杯)中国高中篮球联赛湖北赛区”(中国中体协主办)、“湖北省青少年篮球联赛甲组比赛”( 原体校杯,省体育局主办)。
4、证明比赛成绩材料原件:同一比赛秩序册与比赛成绩册(或比赛获奖证书)一份。
田径项目考生:
1、证明身份材料原件:二代身份证、彩色二寸登记照两张(近照);
2、证明运动等级材料原件:运动员等级证书及办证书时提供的相应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或获奖证书;
3、证明参加比赛材料原件:高中阶段参加过的省级及以上的比赛秩序册;
4、证明比赛成绩材料原件:同一比赛秩序册与比赛成绩册(或比赛获奖证书)一份。
武术项目考生:
1、证明身份材料原件:二代身份证、彩色二寸登记照两张(近照);
2、证明运动等级材料原件:运动员等级证书及办证书时提供的相应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或获奖证书;
3、证明参加比赛材料原件:高中阶段获得省级比赛前三名的考生,须提供两个学年度省级及以上比赛的两本参赛秩序册;高中阶段在全国武术锦标赛、冠军赛获个人项目前八名的考生,须提供同一比赛的一本秩序册;
4、证明比赛成绩材料:同一比赛秩序册与比赛成绩册(或比赛获奖证书)一份。
乒乓球项目考生:
1、证明身份材料原件:二代身份证、彩色二寸登记照两张(近照);
2、证明运动等级材料原件:运动员等级证书及办证书时提供的相应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或获奖证书;
3、证明参加比赛材料原件:高中阶段参加过的省级及以上的比赛秩序册;
4、证明比赛成绩材料:同一比赛秩序册与比赛成绩册(或比赛获奖证书)一份。
三、报到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15年3月13日(星期五)9点-17点
报到地点:华中科技大学主校区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八号楼大厅
报到时,请考生提供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接受查验。同一比赛秩序册,成绩册(或获奖证书)可多人共享;如不能提供原件者,将取消其测试资格。
四、测试时间地点:
男篮测试时间:2015年3月14日上午8点30,地点:韵苑体育馆
乒乓测试时间:2015年3月14日上午8点30,地点:光谷体育馆
女篮测试时间:2015年3月15日上午8点30,地点:韵苑体育馆
田径测试时间:2015年3月15日下午1点30,地点:中心田径场
武术测试时间:2015年3月15日下午1点30,地点:韵苑体育馆
篮球、乒乓球项目考生须在上午8点之前到达指定考场,过时将视为自动放弃;
田径、武术项目考生生须在下午1点之前到达指定考场,过时将视为自动放弃。
五、其他事项
1、报到现场审核所有原件,审核通过者,需交纳报名测试费(篮球180元,武术180元,乒乓球120元,田径60元),并领取测试证和相关资料。
2、适应场地时间安排将在3月13日报到时张贴通知。
3、考生报到时需提供近期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包括腰、膝、踝等部位是否存在伤病)及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4、我校保留对考生进行兴奋剂检测权利,一经查出,取消考试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5、所有考生食宿自理,我校不提供食宿安排,未尽事宜报到时通知。
6、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对于以虚报、隐瞒或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预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生源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