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测试须知
1.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在2018年2月26日—3月2日12:00前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确认参加考试、缴纳考务费、打印准考证。
2.在入场时间内考生凭身份证、高中阶段学生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入场时工作人员查验考生三证、核对照片并登记,复试不设报到环节。
3.每个单元测试时间的所有考生进入指定候考室集中候考,携带所需乐器(不能携带手机及其他电子设备),个人测试完成后立即离开考场。
4.开考前15分钟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签决定考试序号。
二、日程安排
测试时间 | 测试项目 | 测试考室 | 入场时间 | 候考室 |
3月10日 08:30 | 西洋管乐 | 503室 | 07:30-08:15 | 501室 |
3月10日 12:30 | 打击乐 | 503室 | 11:30-12:15 | 501室 |
3月10日 13:30 |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 | 503室 | 12:30-13:15 | 501室 |
3月10日 19:30 | 低音提琴、竖琴 | 503室 | 18:30-19:15 | 501室 |
3月10日 08:30 | 戏剧、曲艺、舞蹈(女)舞蹈(男) | 401室 | 07:30-08:15 | 403室(戏剧、舞蹈女)、114室(舞蹈男) |
3月10日 08:30 | 唢呐、二胡、琵琶、古筝 | 302室 | 07:30-08:15 | 308室(古筝、二胡)、212室(唢呐、琵琶) |
3月10日 13:30 | 竹笛、笙、大阮、中阮、扬琴 | 302室 | 12:30-13:15 | 308室(扬琴、中阮、大阮)、212室(笙、竹笛) |
3月11日 8:30 | 键盘 | 403室 | 07:30-08:15 | 212室 |
3月11日 12:30 | 声乐 | 403室 | 11:30-12:15 | 501室 |
注:1.测试地点为华中科技大学艺术教育中心西八楼;
2.考生务必按照所测项目的入场时间验证登记、进场候考,迟到者严禁进入考场;
3.具体安排以当天通知为准。
三、测试要求和流程
测试要求
类别 | 科目一 | 科目二 |
交响乐团 | 自备演奏一首曲目 | 演奏技巧展示(展示个人演奏技术最高水平的练习曲或乐曲的片段) |
合唱团 | 1、自备演唱一首曲目,中外声乐作品均可; 2、有钢琴基础的考生可加试 | 视唱(五线谱,现场抽题) |
民乐团 | 自备演奏一首曲目 | 演奏技巧展示(展示个人演奏技术最高水平的练习曲或乐曲的片段) |
戏剧团 | 自备一个剧目表演 | 命题表演(现场抽题) |
舞蹈团 | 自备一个剧目表演(要求穿演出服装) | 跳、转、翻、软开度、控制能力等基本功技巧展示 |
键盘队 | 自备演奏一首曲目 | 视奏(五线谱,现场抽题) |
注:1. 考试须背谱(视奏、视唱除外),作品可与初试作品相同或不同;交响乐团和民乐团科目一演奏曲目与科目二演奏曲目须不同。
2. 科目一由主考评委决定演唱(演奏、表演)时间长短,考试时间不超过5分钟;科目二考试时间不超过3分钟。
3. 自备U盘伴奏(格式为MP3,WMV等主流音频格式);声乐可带钢琴伴奏。
4. 考生的艺术专项测试成绩为科目一×70%+科目二×30%。
测试过程
(1)考生按照抽签顺序在考场工作人员引导下提前5分钟在考场外等候。
(2)考生持本人签名的抽签号进入考场,将抽签号交给工作人员放入票箱,有抽题要求的项目,到工作人员处抽取视奏(唱)题。
(3)考生在指定表演位置自报科目一表演内容(不得报出姓名和学校),在主考专家同意下开始测试,科目一考核完成后测试科目二。
(4)科目二测试完毕,经主考专家同意后退出考场。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所需乐器、伴奏自备,我校声乐、钢琴项目考场提供钢琴,交响乐考场提供定音鼓、竖琴。
2.家长一律不得进入西八楼(所需乐器由考务工作人员协助搬运)。
3.考场内外严禁大声喧哗,吵闹。
4.考生可乘坐武汉市内521、536、702、518、593等公交车到湖北省中医院站,步行至学校南三门,按指示牌到指定地点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