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华中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校本〔2021〕3号)和《关于本科新生办理放弃、保留入学资格的通知》有关规定,经学生申请,学院(系)上报汇总,截至2021年10月15日,以下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相关手续或主动申请放弃入学资格,名单如下:

现将以上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8—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本科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7-87542228,邮箱:zs@hust.edu.cn。